1. 發票購買產品須為PLUS MR修正帶(正帶或替換帶)。
2. 有效發票是指「2024/2/1~2024/3/31」活動期間內的購買發票,且發票上需印有可辨識之PLUS MR修正帶產品名稱。實體電子發票和紙本發票請列印發票明細,建議購買時請向商家索取購買明細,參加者需妥善保管發票正本(含明細)。雲端載具發票須於活動期間自行留存商品明細截圖。中獎者須活動結束後拍攝發票和商品明細照片或雲端截圖發票和商品明細email回傳以進行兌獎作業。
3. 每張發票限登錄一次,每人登錄發票張數不限。 (發票登錄截止時間以本活動網站系統主機時間為準。)
4. 登錄發票後隨即可玩紅包雨遊戲,中獎後須填寫獎品寄送表單,審核無誤獎項將於2024/5/31前寄送完成(以郵政郵戳時間為準)。
5. 所有獎項中獎資格,須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如經主辦單位審核未通過或身分不符或資料為偽造變造、逾期繳回或資料缺漏者、屬下列無效發票之情況者,則喪失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無效發票之情況:
● 購買之產品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或無法辨識
●發票之消費期間非活動期間之消費、發票字軌及號碼不符。
●發票非於台灣地區之消費開立。
●發票有買受人統編者。
●發票已捐贈、已作廢或已退貨。
6.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001 元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扣繳憑單開立金額為贈品實際購得金額)。贈品價值超過NT$20,001元(含)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
7. 本活動限設籍中華民國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中獎者若未滿20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8. 如本活動有未盡事宜或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台灣普樂士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詳情請見本活動網站www.taiwan-plus.com.tw或「Taiwan PLUS台灣普樂士」FB粉絲專頁。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台灣普樂士股份有限公司。主辨單位之員工及員工之親屬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注意事項(含其更新修正內容)。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不得異議,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3. 若因中獎者資料不完整或不正確、不符合活動條件,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通知、逾期及資料缺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或補寄獎品。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本公司將取消其中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台灣普樂士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權益,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4.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本活動參加者之參加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方及活動小組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5. 本活動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顏色皆以實物為準,奬項圖片(示)僅供參考。本活動之獎項中奬人亦不得要求獎項更換或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贈品之權利。中獎者須同意遵守各獎品供應商所列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且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領取或使用獎品之後果概無須負責。
6.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7. 主辦單位僅使用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中獎者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中獎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在必要時公開公佈部分姓名。
8.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是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